
9月23日
小布从达州市住房管理公积金了解到
达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化升级!
首付最低15%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积极响应城市更新等工作部署,更好满足缴存职工住房融资需求,近日,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一是降低贷款首付比例
缴存人在达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再交易房(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贷款首付款比例由20%下降至15%。首付比例的认定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二是调整贷款次数限制
缴存人在达州市行政区域内新购自住住房,且名下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符合以下四类情形之一的,阶段性取消贷款次数限制,可按首套房贷款利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多孩家庭再次购买自住住房的;所购房屋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原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已出售或正在出售,再次购买自住住房的;婚前夫妻双方或一方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婚后以夫妻共同名义购买自住住房的。
新政亮点
01
首付低
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均为15%;
02
覆盖广
包含多孩家庭、城市更新、卖旧买新、婚后共同购房等多种情形,方便更多群体购房。
温馨提示
以上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具体贷款条件、办理材料、流程及利率执行等,以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为准。缴存职工可前往各服务网点或拨打贷款业务热线咨询。
市本级:0818-3091366
大竹县:0818-6221471
宣汉县:0818-5223087
开江县:0818-8223278
万源市:0818-8603559
渠 县:0818-7226678
来源:达州公积金
主编:罗 敏 责编:张蔓藜
审核:胡 杨 编辑:张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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