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辉代理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2026年9月23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任命张金辉为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并决定张金辉代理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来源: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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