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罗甸县公安局沫阳派出所民辅警在辖区河道巡查时,发现一名男子于河道深水区域非法电鱼。经核查,该男子携带电鱼器具进行非法捕捞,该行为严重破坏水域生态环境。民辅警现场固定证据,依法对该案开展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
▲查获的非法捕捞工具及渔获
(来源:罗甸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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