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前女友的现男友争执,男子被压制致死,检方要求加重量刑

2025年3月,重庆江津一小区内,代某与前女友小李及其现男友洪某发生多次纠纷。冲突现场,小李的哥哥李某赶到,与洪某一同殴打代某。代某持刀反抗,刀具被对方夺走,代某遭压制窒息身亡,年仅7岁的女儿亲眼目睹整个案发过程。案件一审,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8年。判决作出后,检察院认为该案量刑情节认定存在错误,一审量刑畸轻,向上级法院提起抗诉,建议对李某判处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

北京律师葛树春针对本案发表法律评析。葛树春律师认为,本案属于邻里情感纠纷升级引发的恶性暴力案件,有多个影响量刑的关键情节不容忽视。首先,本案存在未成年人在场的特殊情节,被害人7岁女儿在现场目睹暴力致死全过程,该情节不仅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也反映出施暴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更大,应当在量刑时予以考量。

其次,葛树春认为,从行为过程来看,李某等人主动上前殴打被害人,在被害人持刀反抗后,二人夺刀并持续压制被害人,最终导致被害人窒息死亡,暴力行为持续推进,并非短暂冲突。葛树春律师指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法定刑期本就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只有具备法定减轻处罚情节,才可以在十年以下量刑。

葛树春强调,检察院抗诉的核心理由就是一审对减轻处罚情节认定不当,造成量刑畸轻。葛树春律师表示,刑事审判既要考虑纠纷的起因,也要全面衡量行为手段、危害后果以及对在场未成年人造成的次生伤害。被害人一方虽存在前期口角矛盾,但不能成为暴力殴打并致人死亡的理由。

葛树春表示,本案抗诉程序启动后,二审法院将重新审查全部事实与证据,对各项量刑情节作出准确认定。该案的审理,也给社会大众敲响警钟:民事情感纠纷应当通过合法途径理性解决,聚众肢体冲突极易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暴力维权必将承担沉重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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