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辖区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交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城区龙泉街、云梦街、迎宾街、南环路、东环路及一广场、二广场、电业局巷等路段(区域)新启用25套机动车违法停车电子监控抓拍设备。
其中龙泉街(政府巷到二广场西)、云梦街(一广场到丰泰市场巷口)为交通严管路段,实行即停即拍;其余路段为非严管路段,设置10分钟短信通知劝离缓冲期,超时未驶离的,依法取证处罚。
自2026年9月24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对上述路段(区域)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开展公示劝导,公示期为7日。
公示期满后(自2026年10月1日起),大队将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行为依法自动采集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示
交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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