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烟台市牟平区中医医院被警告并罚款10000元

近日,信用中国平台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烟台市牟平区中医医院因未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被烟台市牟平区卫生健康局作出警告并处罚款 10000 元的行政处罚。

公示资料显示,2026 年 7 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收到检察院移送线索。线索表明,2025 年 7 月 3 日,该院妇产科医师接诊一名 14 岁女性患者,检查发现患者怀孕 6 周 +,初步诊断早孕,该情形属于疑似遭受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情况。接诊医师及医院方面,未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未能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上报。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规以及《烟台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 版)》作出本次处罚。

公开信息显示,烟台市牟平区中医医院注册地址位于烟台市牟平区政府大街505号,官网显示,烟台市牟平区中医医院成立于1989年8月,建院37年,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六位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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