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人民政府近日召开十一届183次政府常务会议,对涉渔船舶和船舶制造领域安全监管作出部署。
会议明确,全县各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度假区、旅游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突出船舶安全监管,逐条逐项排查整治到位。
在船舶制造企业监管方面,会议提出要对全县6家民船制造企业逐企过筛,重点检查动火、有限空间、起重吊装、临时用电等关键环节,严查违规生产经营和未取得备案许可擅自开工行为。沿海各镇政府对辖区修造厂(点)全面摸排,该打击的坚决打击、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针对在册港澳流动渔船,会议要求加强44艘在册港澳流动渔船管理,严查终端关闭、违规动火、无证作业等行为,落实靠泊港属地管理和出海前安全检查制度。
同时,惠东县将对全县2794艘涉渔船舶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严查“三无”船舶和乡镇船舶违规载人行为,并建立外来船舶工作台账,纳入本地化管理系统,补齐跨区域监管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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