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和生命线。近年来,全省数字平台快速扩张、新兴业态持续涌现,混淆仿冒、流量造假、平台强制低价内卷等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断出现。为此,我省以立法破局,坚持小切口、精准化修法思路,对《江西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进行全面修订。
新修订的条例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给不正当竞争行为架起“高压线”,为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撑起“保护伞”。
针对网络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条例划出更清楚的新型“红线”:明确禁止经营者利用搜索降序、算法降权、限制服务内容、拦截、拖延审查、下架等技术手段干扰同行正常经营;针对平台强制低价内卷,明确禁止平台通过服务协议、流量调控、算法干预、虚构销量等方式,变相胁迫入驻商家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上述行为将面临更为精准的监管约束,相关经营者应及时调整经营策略、规范算法规则。
在促销和宣传方面,条例的认定标准更细、更透明。条例细化混淆、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等违法行为的判定要素,明令禁止虚假访问、虚假交易、虚假评价、虚假排名等流量造假行为,并将网店名称、应用软件界面、网络栏目名称等新型标识纳入混淆行为保护范围。企业应自查宣传内容与数据来源,避免触碰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和商业诋毁的“红线”。
对于手握核心技术的经营者,商业秘密保护的“网”更密了。条例明确将技术数据、经营信息纳入保护范畴,同时明确独立自主研发、依法实施反向工程、运用行业通用经验等合法免责情形,平衡创新保护与市场活力。这既要求经营者健全商业秘密内部管理制度,守住自己的“核心家底”,也提醒经营者依法开展研发与经营,不必因“自主研发”“使用公开信息”等合法行为而畏首畏尾。
面向广大中小企业,条例明确禁止大型企业要求中小企业接受明显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并细化了“经营者优势地位”“明显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认定要素。中小企业若遭遇“以大欺小”,将有更清晰的法律依据和维权路径。
同时,新修订的条例提出更为柔性审慎的监管思路,将通过合规指引、典型案例宣讲等方式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法治宣传。条例明确,可以对涉嫌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进行约谈,并允许经营者有关负责人发表意见、陈述理由;需要整改的,约谈后的整改情况可以作为后续处理的裁量依据,以服务型执法包容新业态成长。
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应切实履行公平竞争主体责任,结合经营领域特点,建立健全反商业贿赂防范、商业秘密管理、宣传内容审核等内部合规体系,把法律风险化解在经营前端。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牵头抓好条例的落地实施,持续开展条例宣贯,指导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内涵,严格公正执法,依法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深化部门协同,不断提升跨区域协同监管效能,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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