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剩猪骨头从17楼抛下 将楼下女子砸成轻微伤

行人正常行走在人行道上,却突遭“飞来横祸”:一块从天而降的猪骨头砸中路人头部,致其头破血流。实施高空抛物的江某,最终为自己的鲁莽行为承担了法律责任。8月3日,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江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江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目前判决已生效。

江某在广东深圳务工,和同乡租住于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一栋高层住宅。今年5月8日,他与同乡在家用餐结束,收拾碗筷时为图省事,随手将吃剩的猪排骨从17楼阳台向外丢弃。该楼层距地面约50米,楼下就是人行通道。

事发时,李女士与朋友正途经此地,高速坠落的猪骨头狠狠砸中头部。李女士瞬间头晕发懵,捂着头蹲坐在地上,头部鲜血直流。同行友人立刻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提取到涉案猪骨头,并拨打120急救电话。李女士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检查其头部右后方有一处长约2厘米、深约1厘米的创口。

司法鉴定认定,李女士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江某扔完骨头后,收拾好碗筷便外出上班,并未察觉楼下有人被自己抛下的物品砸伤。5月10日,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7月20日,案件移送前检察院审查起诉。

前海检察机关审查认为,事发中午属于人员出行高峰,案发现场临近地铁口,周边商铺众多,人行道行人往来密集。江某在人员密集区域高空抛掷重物,客观上造成行人轻微伤的损害后果,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大,已构成高空抛物罪。

读特&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作者:伊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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