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四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启用省道S513(四平职业大学门前路段)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取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抓 拍 地 点:省道S513(四平职业大学门前路段)
2、抓拍违法行为:违法停车、超速行驶
此公告自2026年10月10日起施行。
四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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