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期间,遂川这九类轻微交通违法免罚

通 告

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让广大群众更加愉快、暖心地享受假期,中秋、国庆双节期间(9月25日-9月27日,10月1日-10月7日),遂川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对以下九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口头警告、教育劝离等柔性执法方式纠正,不予处罚。

一、外地来遂车辆因对道路不熟悉,误入单行道;

二、在景区、宾馆、酒店、商圈周边等道路(占用消防通道、盲道、人行横道及主干道除外)违法停车未妨碍交通、及时驶离的;

三、被电子警察抓拍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未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

四、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经指出立即消除违法行为的;

五、在国、省道以外的城区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现场发现后立即整改的;

六、机动车未按规定放置临时号牌,或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

七、轻微压线未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交通拥堵的(国、省道禁止越线超车除外);

八、运输蔬菜、瓜果、肉蛋禽、水产等鲜活农产品的货运车辆在允许通行的时段和路段确需占用道路装卸货物停车的;

九、紧急就医车辆违法通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

特别提示:对酒醉驾、三超一疲劳、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等严重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

遂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9月24日

来源:交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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