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做好全市“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化思想认识,细致安排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安全防范力度,为群众平安过节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通知》指出,“双节”假期周期长、节庆活动多,群众出行规模大,人流、车流、物流高度集聚,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结合辖区、本领域特点精准分析研判风险隐患,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落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全市“双节”期间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有序。
《通知》要求,要聚焦重点领域深化隐患排查整治。交通领域加强隧道桥梁、事故多发路段、景区周边等重点部位监管执法,严打“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消防领域紧盯宾馆饭店、商超市场、老旧小区、“九小”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等突出问题;文旅领域做好缆车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检查,加强高位运行景区人流监测和限流分流,严防拥挤踩踏;燃气领域突出文旅景区、餐饮集市,整治违规使用气瓶、调压器、燃气具等问题。建筑施工、危化、矿山、工贸、特种设备等领域,分别围绕危大工程、重大危险源、特殊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环节开展排查,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据了解,“双节”期间,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将安排11个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明察暗访,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落细。(记者贾定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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