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
记者从重庆市二中法院获悉,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与
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合发布多起电信网络诈骗及
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据介绍,川渝法院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覆盖跨境“杀洋盘”、利用封建迷信诈骗、利用寄发快递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利用黄金交易掩饰隐瞒诈骗犯罪所得、利用出租对公账户帮助诈骗等多种新型犯罪类型。
典型案例
剥去外衣 网上“老中医”竟是骗子
2020年8月至2022年6月期间,被告人纳某和冯某明(另案处理)利用信息网络,组织人员以冒充老中医销售治疗男性生理疾病中药产品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二人先后成立公司,并由纳某、黄某等人以公司名义招聘杨某文、王某杰等数十名业务员,将李某辉包装成老中医,形成严密的公司组织架构,通过网络媒体发布治疗男性生理疾病的虚假广告及虚假成功案例诱骗被害人,骗取被害人购买公司统一配制且没有任何标识的中药产品。
案发期间,该公司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1794万余元,被害人合计3700余人。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纳某、黄某等十人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794万余元,各被告人在其违法所得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
被告人纳某、黄某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多次利用电信网络以治疗
男性生理疾病为由
对消费者进行虚假诊疗并销售
自行配制且没有任何标识、
说明的中药产品实施诈骗,
数额特别巨大,
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纳某系主犯,
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
并处罚金50万元;
对各被告人分别判处
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
缓刑四年不等刑期,
并处罚金。
同时,
被告人的行为侵害了
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
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遂判令各被告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纳某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794万余元,
黄某、李某辉等人在其违法所得与
纳某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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