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在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整顿治理方面推出新举措。近日,温州市民政局、温州市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印发《温州市行业协会商会强制注销登记实施指引(试行)》,该指引自2026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温州市民政局在市政府官网公布的政策解读介绍,新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明确,对存在任务已完成、行业调整需要、运转严重失灵、严重扰乱秩序等情形的行业协会商会,可以要求终止。有关行业协会商会难以自主办理的,由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有关机关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注销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的申请,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办理。为先行探索行业协会商会强制注销,细化强制注销登记的程序与标准,制定本《实施指引》。
《实施指引》共分七个部分,分别是:强制注销的法律依据和适用范围;强制注销的责任单位;强制注销的条件;强制注销的程序;强制注销需要的材料;强制注销后可以恢复登记的情形;附则。
在强制注销的责任单位部分,明确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委社会工作部门为行业协会商会强制注销登记的发起主体,民政部门为登记管理机关,并明确发起主体和登记管理机关的责任分工。
对于需要强制注销的行业协会商会条件,《实施指引》细化了任务已完成、行业调整需要、运转严重失灵、严重扰乱秩序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五大类具体情形,以增强可操作性。程序方面设置发起、审核、清算、会议研究、公示公告、办理、程序终止七大阶段,形成全流程闭环管理,明确各阶段工作时限及流程,简化清算程序,解决实操中清算难、注销难的痛点问题。
在材料方面,《实施指引》明确各环节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区分常规情形和特殊情形材料要求,规范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标准,明确原件、复印件使用规范,为部门经办、材料审核、档案留存提供清晰标准。
《实施指引》还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运转严重失灵”:1.连续两年未按照章程规定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且无法正常召开上述会议的;2.连续两年未开展任何业务活动,经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委社会工作部门、登记管理机关督促仍不整改的;3.登记管理机关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与行业协会商会取得联系,且经公告查找满六十日仍无法联系的;4.行业协会商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失联满六个月以上,无法履行正常决策和管理职责的;5.内部管理混乱,导致组织无法正常运转,经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委社会工作部门、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整改仍不到位的;6.理事会成员或会员人数低于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要求,且连续一年以上无法补足的;7.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或者年检结论为“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8.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经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办理的。
浙江在创新引入社会组织强制清算方面已有先例。
2025年8月,义乌市仙居商会已正式完成注销。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发出《准予社会团体注销决定书》后,该商会完成注销,这是浙江首例通过强制清算注销的社会组织,标志着浙江社会组织退出机制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义乌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出了强制清算注销的路径。
然而,在大多数社会组织蓬勃发展、积极服务社会的同时,仍存在一部分长期“沉睡”的“僵尸型”组织,它们不仅未能发挥应有作用,反而挤占社会资源,影响行业生态。
什么是“僵尸型”组织?根据规定,若一个社会组织连续多年未参加年检,就会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被撤销登记。一旦被撤销登记,该组织将无法继续运作,账户资金冻结,名称也被锁定,无法再被其他机构使用。
义乌市仙居商会正是这样的社会组织。该商会成立于2011年,是社会团体法人。章程显示,其主要功能为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但从2020年开始,其连续3年未按规定接受社会团体年度检查。2024年初,该商会被市民政局依法撤销登记。但这之后,该商会负责人迟迟未办理注销手续,导致社团资产闲置、管理风险累积。
类似的社会组织注销难在两点。一是启动难。因成员流失或决策机构不完善等,社会组织无法正常履行内部终止决议程序。二是注销清算难。社会组织长期积累的财务问题往往会在清算阶段爆发,成为注销路上的“拦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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