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2026年第二批次
无锡市老旧营运货车
报废更新补贴已经可以申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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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二批次无锡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
申请时间
9月23日上午9时-10月8日上午10时
仅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非新能源重卡营运货车
需先预约登记、参与摇号中签后方可申报补贴。
2026年1月1日(含)至2026年8月18日前,已经报废、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含柴油、汽油、天然气等动力类型货车)的所有人完成预约登记后可参与摇号。
2026年8月18日起,未经摇号中签自行报废、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的,则视为放弃申报补贴资格,不能参与后续摇号。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预约登记
登录“江苏交通云便民利企平台”APP(原“江苏交通云”APP)或“苏交办”微信小程序,进入“交通运输设备更新—2026年度补贴资格预约”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预约申请。预约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每辆车将自动生成唯一的预约编号。



2.摇号抽签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委托公证部门进行现场公证、摇号,经摇号产生并发布中签的预约编号。摇号结果公示后,货车所有人可登录APP或微信小程序查看是否中签(具体摇号事宜另行通知)。
3.中签完善申报信息
已中签的营运货车所有人,应当在60日内完成车辆报废、新车购置、提交申请等工作,及时提交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相关材料原则上按“一车一档”的要求提交至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进行初审。未中签的可在下一轮预约登记时选择【继续预约】复用资料,参加下一轮摇号。
4.查看审核与退回补正
审核人员将根据公示的中签名单受理审核,申请人可在【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已提交】查看审核进度;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无法辨识或者需要补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收到补正信息要求告知后,申请人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按要求补正有关信息,逾期不再受理。

报废更新新能源重卡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车辆
无需摇号,直接登记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新能源登记入口填报
登录“江苏交通云便民利企平台”APP(原“江苏交通云”APP)或“苏交办”微信小程序,进入“交通运输设备更新—2026年度新能源车辆预登记”模块,点【新增资格预约】,阅读须知确认后,选择对应资金类型和是否完成报废更新,填报车辆所有人、报废车辆、更新车辆信息并提交。



2.直接完善信息申报
提交预登记后,如已完成报废更新,在预登记列表点击【信息补传】,完善信息确认后直接提交补贴,无需参与摇号。
3.查询审核与补正
在【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已提交】查看审核进度;申请被退回的,查看驳回原因,修改资料后重新提交复审。
特别提醒:
同一报废车只能办理摇号预约或报废更新新能源重卡其中一项,不可重复申报。申请人请仔细确认填写的信息完整并正确,提交后因信息错误导致申报审核不通过的,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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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范围和标准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
(一)补贴范围
1.申请报废货车补贴应符合以下条件:
(1)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含柴油、汽油、天然气等动力类型货车);
(2)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2.申请报废更新货车应符合以下条件:
(1)报废车辆应当符合前述1.中报废车辆要求;
(2)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车辆或国六排放标准(含柴油、汽油、天然气等动力类型货车),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4)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营运车辆时间的先后顺序不做强制性规定。
3.申请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应符合以下条件:
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包括冷藏保鲜。
(二)实施期限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三)补贴标准
1、报废车辆每辆补贴1万—4.5万(详见表1),新购车辆每辆补贴2.5万—9.5万(详见表2)。


图源:无锡交通(下同)
2、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3、对距离强制报废年限不满一年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实施报废,并新购中重型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的,按照新购补贴标准予以补贴;对挂车不予补贴。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1:30
14:00-17:00
江阴:江阴市交通运输局(江阴市五星路18号),电话:0510-86080186,86080187;
宜兴:宜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一股(宜城街道宝鸡路2号),电话:0510-87223805;
梁溪:梁溪区交通运输局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督股(梁溪区清扬路278号1013室),电话:0510-83156339;
锡山:锡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锡山区华夏南路1号807室),电话:0510-88703141;
惠山:惠山区交通运输局运输港航股(惠山区堰桥街道西漳西新路100号410室),电话:0510-83588902;
滨湖:滨湖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运输管理股(滨湖区鸿桥路879号5楼),电话:0510-85881385;
新吴:新吴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吴区净慧东道70号综合服务中心辅楼6楼货运股),电话:0510-8059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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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无锡交通、无锡本地宝综合整理等。
▌图片来源:摄图网、图虫网(已授权)
▌编辑:蔡维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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