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国际商事巡回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外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案件。该案原告为日本企业,因合资经营引发股东权益纠纷诉至法院。合议庭经依法审查,确定本案适用中国法律审理裁判。
本次庭审依托省高院国际商事巡回审判庭专业化涉外司法平台开展。庭前会议全过程配备了专业日语口译。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涉外因素认定、准据法适用、跨境证据效力审查、股东权益损害事实认定等核心争议焦点有序推进,依次完成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程序严谨、逻辑清晰。
本次示范庭审获得省高院相关业务部门充分肯定。西安中院、铜川中院、咸阳中院、西咸新区人民法院、雁塔区人民法院、未央区人民法院等多家法院干警现场观摩。观摩干警全程旁听庭审,实现以观促学、互鉴提升的良好效果。
据悉,此次公开审理既是涉外商事审判的实战练兵,也是法院系统业务交流互鉴的生动实践。莲湖区人民法院将以疑难复杂跨境商事案件锤炼队伍,持续积累涉外投资、股东权益纠纷审理经验,夯实涉外司法人才梯队建设,为妥善处置新型跨境商事纠纷筑牢能力根基。同时,持续健全涉外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涉外商事审判质效,平等保护中外市场主体权益,为护航陕西高水平对外开放与“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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