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两地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近日

厦门、莆田

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一起来看——

厦门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名单

(2026年9月24日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闫剑波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闫剑波代理

厦门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9月24日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十三项、《厦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和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闫剑波代理厦门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莆田

莆田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26年9月23日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伟明、杨丹为莆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陈其雄为莆田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郭志诚的莆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玉来的莆田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职名单

(2026年9月23日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郑松青为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卢国平为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翁良达为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沈国林为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玉源为莆田市统计局局长;

谢长征为莆田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洋、吴文恩的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陈景新的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庄怀冰的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吕正山的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黄灿煌的莆田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蔡志的莆田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张伟明代理

莆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6年9月23日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和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张伟明代理莆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林建伟

辞去莆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9月23日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工作变动,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林建伟辞去莆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莆田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26年9月23日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成志为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潘金春为莆田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伟为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免去:

陈桂泉的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来源:厦门人大视界、莆田新闻、福建日报

编辑:陈青青

一审:尤逸群 | 二审:唐莉洪 | 三审:林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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