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查处一起食品掺假掺杂典型案件
对违规经营商家依法作出处罚
以严监管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一家稍麦店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店价目表醒目标注“纯手工羊肉稍麦14元/两”,对外宣称售卖纯羊肉馅料稍麦。为核实食材真实性,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店内稍麦馅料进行抽样,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开展食品安全检测。
经检验,送检稍麦馅料中检出猪源性、鸭源性成分,与商家宣传的“纯羊肉”严重不符,存在典型的掺假掺杂、虚假宣传问题,违法事实确凿、证据完整。
当事人经营掺假掺杂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五项规定。依据该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涉案问题肉馅3.2斤,没收违法所得627元,罚款4000元。
市场监管部门向广大市民发布消费提醒。消费者购买肉馅类特色食品时,切勿贪图低价,若售价明显低于市场均价,大概率存在食材掺假、品质缩水等问题;尽量选择资质齐全、口碑良好、经营规范的正规商家消费。如发现食品掺假掺杂、虚假宣传等问题,可留存消费凭证、照片视频等证据,及时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专线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九原发布、包头新闻网、奔腾融媒
编辑:马彦 校对:乔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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