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全面启动安全生产领域“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专项行动。此次行动特别聚焦工贸、消防等领域,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及隐患进行公开曝光。
安全隐患点位一:成都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隐患问题为生产车间内1处上下楼梯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危害分析:若发生火灾、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人员在紧急疏散时易因无警示提示而慌乱,加剧拥挤、踩踏等次生风险,影响应急处置效率。专家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整改情况:责令企业立即整改。
安全隐患点位二:四川某集团有限公司。隐患问题为车间动力柜未铺设绝缘胶垫。危害分析:绝缘垫能在人与地面之间形成绝缘屏障,若配电柜未铺设绝缘垫,当操作人员接触到配电柜内漏电的设备或线路时,电流会通过人体导入大地,使人触电,造成人身伤害甚至危及生命。专家说:《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安委办〔2012〕28号)规定,涉及高压场所的维护检修,应配备并使用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垫、高压验电器、安全接地用具等。整改情况: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
安全隐患点位三:四川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隐患问题为蒸汽管无流向标识和介质名称。危害分析:工作人员、检修人员不能准确快速地知道管内介质和流向,容易误操作,造成高温灼伤。在发生泄漏等紧急情况下分不清楚上端阀门,不能够及时关闭,造成险情扩大。专家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整改情况:责令企业立即整改。
安全隐患点位四:金堂县某食品经营部(赵镇街道会馆路639号)。隐患问题为电瓶车飞线充电。危害分析:飞线充电属于多环节叠加隐患,劣质外露线路、室外恶劣环境、锂电池易燃易爆特性叠加,一旦发生故障,极易快速演变为重大火灾事故,危及整栋楼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专家说:《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或充电。整改情况:已督促该场所立即整改。
安全隐患点位五:金堂县某餐饮店(赵镇街道滨江路二段135号)。隐患问题为消火栓内附件缺失。危害分析:消火栓内附件缺失会导致火灾发生时无法正常出水灭火,贻误初期火灾扑救,加重外部救援压力。专家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整改情况:已督促该场所限期整改。
安全隐患点位六:金堂县某餐饮店(赵镇街道杨柳桥街1276号)。隐患问题为消火栓被物品遮挡。危害分析:货物遮挡消防器材会导致在紧急情况下无法迅速接和使用这些器材,从而延误灭火和救援行动。专家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整改情况:已督促该场所立即整改。
中秋佳节临近,各类节庆活动频繁,人流物流集中,火灾风险较高。提醒社会单位和公众在节日期间注意消防安全,切莫让火灾打扰团聚时光。
下一步,金堂县将继续开展督促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全域安全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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