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南省发展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立法形式规范全省发展规划的制定,保障发展规划的实施,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制定出台《条例》,是贯彻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法的具体实践,有利于把我省规划工作中形成的成熟经验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发展规划编制实施提供更加明确的程序规范。”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同时,也是统筹加强规划管理的现实需要,有利于健全规划管理制度,强化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推动各类规划衔接一致。
此次审议通过的《条例》共6章38条,涵盖总则、规划的编制、规划的审查和批准、规划的实施、规划实施的监督和附则,为我省发展规划工作提供了全流程法治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条例》立法工作,将制定《河南省发展规划条例》列入2026年度立法计划,并作为重点立法项目推进。今年7月,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规划体系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确保法规更精准、更务实、更管用。
这些意见在《条例》中得到了充分吸收。翻开《条例》,一系列具体制度设计,彰显着“精准”与“务实”。
《条例》明确,本省建立健全规划体系,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作用,增强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支撑作用,形成规划合力。同时,在第七条中增加了编制规划应当贯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落实中部地区加快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体现时代要求、发挥比较优势等更具有针对性的内容。
针对规划交叉重复、缺乏实效等现象,《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统筹,精简优化编制任务。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制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未列入目录清单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原则上不得编制;确需编制的,应当按照程序报请批准。
为了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民主参与的载体渠道,健全意见收集、研究、反馈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条例》提出编制规划应当健全公众参与机制,鼓励社会参与,结合实际通过互联网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
此外,《条例》还从“数智赋能”和“智力支撑”两个维度,为提升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提供了制度保障。《条例》提出,创新规划编制手段和管理方式,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信息共享,提高规划实施效能。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智库、行业协会等在规划研究编制、论证评估等工作中的辅助支持作用。
《条例》对科学测算、论证评估作出刚性约束。明确规定,要加强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管理,科学测算规划目标指标,深入论证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政策举措、重大工程项目,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可行。
为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条例》提出,经依法批准或者决定的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程序提请批准或决定。
从“十五五”开局之年的这个秋天出发,河南的发展规划工作正式进入法治化轨道,以法治保障“一张蓝图绘到底”行稳致远。(记者 孙科 石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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