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考公考编”考前培训服务,河北发布合规经营提示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马彦铭)9月24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合规经营提示,规范“考公考编”考前培训服务市场秩序,促进相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合规经营提示对全省“考公考编”考前教育培训、考务公司等经营主体提出具体要求。

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严格规范广告宣传行为。严禁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考生;不得发布“绝对化用语”广告。广告中不得含有“包过”“保过”“保上岸”“保录取”“快速提分”“内部名额”“押题”等内容。不得以“人生的尽头是考编”等话术制造焦虑情绪,传播错误价值观。不得借人事招录主管部门、往届优秀考生等名义和形象开展宣传。所有线上线下广告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并符合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

严格规范市场竞争行为。恪守公平竞争原则,不得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严禁虚构机构师资、夸大培训效果、作出“保过”“押题”等考试效果承诺。不得实施诋毁同业、刷单炒作流量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按照《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相关要求,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实施虚构原价、虚假折价等价格欺诈行为。

严格规范合同行为规范。服务合同文本,不得以合同、通知、声明、告示、会员须知、报名协议等形式,设置“不予退费、概不负责”等不公平格式条款。培训服务的权利义务、收费标准、课时安排、退费规则、违约责任,必须书面化、透明化、具体化,不得模糊表述、隐性设限。

严格规范信息公示。《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有关规定,依法依规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和受到行政处罚等信息,履行公示义务。

全省“考公考编”考前教育培训、考务公司等经营主体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广大消费者若发现相关机构存在广告、价格、合同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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