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规划调整不再一刀切 三类分办提速增效

“规划编制完成后,遇到发展需求确需调整,是不是每次都要走全套程序?”这是基层普遍反映的痛点。在9月24日的发布会上,市自然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影就《管理办法》中规划调整的分类及核心区别作出详细解读。

刘影介绍,《管理办法》将详细规划调整明确划分为重大修改、局部调整、技术修正三类,核心区别在于是否触及刚性管控底线以及审批层级的不同。重大修改主要针对影响用地功能布局、突破单元刚性管控的情形,流程为:必要性论证(专家咨询论证)—编制重大修改方案—方案专家论证及征求意见—原审批机关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后批复—公布及备案,需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把关。局部调整适用于单个单元内优化或相邻单元平衡、不突破单元管控上限的类型,流程为:必要性论证(属地组织论证)—编制局部调整方案—方案专家论证及征求意见—原审批机关专题会讨论、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批复—公布及备案,由政府专题会议审议。技术修正则针对文本图件误差或信息错误,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直接逐级汇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无需政府会议审议。

此外,《管理办法》还创新设置了城市更新联动调整机制,城市更新涉及详细规划调整的与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片区策划和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审批程序联动;对公益用地(除邻避型、厌恶型设施外)涉及正向调整的,按局部调整程序简化审批流程。差异化设置调整类型和审批流程,特别是为局部调整“瘦身”、给技术修正开“快车道”,有效避免了“小改动拖大节奏”,切实提升了规划对项目和市场的响应效率。

天眼新闻记者 邓倩

编辑 李蔓毓

二审 刘定珲

三审 孙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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