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廊坊市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廊坊市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已经九届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廊坊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0日
《廊坊市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廊坊市人民政府 编辑:淋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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