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汕尾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人事事项。经表决,决定任命范德繁为汕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范德繁代理汕尾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会上,汕尾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逯峰向范德繁颁发任命书。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见证下,范德繁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来源|南方+
编辑|陈桥魁
审读|程刚明 王雯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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