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恶性案件时发现,被害人去世后,年幼儿子小东的生活陷入困境。刑事检察部门第一时间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控申检察官初步审查认为,小东情况特殊,他出生后即由外祖父母在广西农村抚养,一家人靠母亲在上海打工寄送的生活费生活。事件发生后,家庭收入来源中断,生活陷入困境。
“我们认为,小东的救助需求迫切,依法可以予以司法救助。”检察官根据相关规定,迅速将线索及初核情况上报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二分院控申部门指定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对口联系,把关审核,确保流程精准规范。为更好地了解小东的生活困难情况,两级检察院商定开启异地协作,商请小东家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辖区人民检察院协助调查核实。
经检察机关实地走访,确认小东当时不满5岁,生父下落不明,他与外祖父母共同生活,是一名留守儿童。两位老人以种植水果为生,缺少稳定收入来源,家庭生活困难。最终,“两地三院”检察机关共同审查后认为,小东一家因案致困,主要经济来源缺失,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二分院和虹口区检察院立即对小东开展联合救助,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虹口区检察院协调公安机关、被害人所居住街道等单位,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问题。
司法救助只能缓解燃眉之急,要让这个家庭真正走出困境,还需要长效保障。上海市的司法救助完成后,广西检察机关接过“接力棒”,立足由该地检察机关牵头的“1+N”救助协作机制,联合当地妇联、民政、乡村振兴等多部门,为小东家庭专门制定长效多元社会帮扶措施,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
最终,民政部门对小东家发放低保补助,当地检察院检察官们成立志愿者服务队,联合女企业家协会及妇联组织将小东纳入重点走访对象,定期上门提供亲情关爱。检察官还联系了签约的专业心理疏导机构,定期为小东及其家人进行心理疏导。更值得一提的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乡村振兴局还对小东家种植的水果上门提供技术指导提高产量,从根源上解决小东家庭因案致贫的问题。
案件办结后,沪桂两地检察机关继续保持协作,及时互通针对小东一家的救助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从上海到广西,这场跨越千里的救助接力,是检察机关践行“一体履职+跨省协作”和“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精准施策提供长效民生司法保障的生动实践。检察机关通过跨层级跨地域联合救助,提升司法救助办案质效,同时聚焦农村地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充分运用“1+N”救助协作机制,联合多部门开展多元化综合帮扶,最终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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