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4日
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河东区医保局2026年
第三季度行政处罚情况通报

1.临沂河东御康医院。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该院存在过度检查、串换项目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和伪造医学文书的问题,造成基金损失102094.19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条,区医保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行政罚款103622.63元。
2.临沂河东康宇中医医院。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该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和其他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造成基金损失26971.27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区医保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行政罚款26971.27元。
3.临沂河东广济中医医院。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该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和过度诊疗的行为,造成基金损失金额173034.38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区医保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行政罚款190261.07元。
来源: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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