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人大与检察协同破题:公益诉讼推动地方立法,涉及停车安全、消防、农产品

8月27日,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常州市停车条例(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记者发现,在条例草案中有一项专门条款,对“配建机械式停车设备”提出安全管理具体要求及按比例设置不同类型乘用车停车泊位的规定。这一条款的增加,源于市检察院对我市公共区域机械式停车设备问题公益诉讼检察履职的推动。

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重要方式,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司法手段。近年来,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加强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通协调,市检察院主动服务地方立法,将公益诉讼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转化为人大立法建议,协同助推地方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延伸立法调研触角

常州的机动车保有量已超200万辆,停车压力很大。市人大和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先后出台停车管理政府规章,今年又将《常州市停车条例》作为正式项目纳入地方立法。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乔璐向记者介绍,近年来,公共区域机械式停车位使用广泛,但此前的规章中对其监督尚有缺位,因此,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调查,以期通过推动立法对机械式停车位的安全管理进行规范。

今年1月起,市检察院对全市50个公共停车场所的机械式停车位开展公益调查,涉及商业中心、医院、健身场馆及居民住宅区,覆盖全市约40%的机械式停车位。调查发现,不少停车场存在机械式停车位结构变形腐蚀生锈、停运未报停继续使用一层、未公示特种设备登记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等情况,存在安全隐患。

“对全市约40%的机械式停车位开展调查,立法工作机构很难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这样规模的调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许玲坦言,“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采取了更多的司法性调查方法,调查取证更深入清晰,借助公益诉讼的力量,我们在立法阶段收集的情况更加直接、具体,也更加细致、全面,对高质量立法的支撑作用也更显扎实。”

这一作用在今年正在开展的《常州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立法中体现得更为突出,市检察院在办理“督促加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和“督促整治淡水鱼养殖违法行为行政公益诉讼案”的过程中,为其制定提出立法建议。

在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市检察院耗时一个半月,在武进、新北、钟楼、天宁和常州经开区有关菜市场抽检了278个批次的菜品,并追溯其源头,对凌家塘批发市场开展了42天不间断的公益调查。针对生产环节,市检察院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卫星遥感系统寻找、定位鱼塘,实地下网捞鱼开展抽检,并在集中养殖的地区开展大规模走访调查。最终,这两起公益诉讼案都形成了完整、坚固的证据链条。

在推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市检察院提出了在醒目位置以显著方式及时公布食用农产品处理情况信息、按照规范设置快检室、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立监管协作联动工作机制等立法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其吸纳到法规一审后的修改稿中,为下一步完善法规制度提供了精准有力的实践支撑。

制度推动源头预防

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拥有主动权的一种办案手段,检察机关把个案办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风险隐患提炼出来,推动上升为法规制度规范,努力实现从个案办理转变为类案治理、从事后追责转变为源头预防。

今年4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我市首部在制定过程中采纳或吸收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立法建议而修改完善的地方性法规。

2025年1月起,市检察院依托“龙城益心”公益诉讼线索研判平台,对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居住安全类投诉举报进行梳理分析,发现群众诉求主要集中在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和电梯安全两个方面。于是,市检察院组织力量,对全市5个主城区64个住宅小区的203幢居民楼,通过查阅小区消防设施巡查、电梯维护保养台账,询问物业工作人员,走访小区居民,调取电梯维护保养记录等方式开展诉讼调查。

调查中发现,不少小区存在消防器材不合格、无法正常使用,疏散通道堵塞、影响安全逃生,防火门损坏、未保持常闭,部分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电梯超期未检、轿厢内存放可燃物等情况。办案人员分析,主要原因在于行政机关职责交叉、日常检查覆盖不足、物业企业管理不到位、安全制度不落实、维保机构操作不严格、日常维保流于形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居民安全意识薄弱、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等。

针对这些问题,市检察院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立法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认真研究吸纳,将其提出的“明确居民住宅区的业主、房屋使用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推进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业主自治”“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和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鼓励优先使用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进行共用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等内容纳入法规条文,通过立法固化相关举措,全方位筑牢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堡垒”。

“民生重大关切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重点关注的方向,恰好也是人大希望通过立法制度性解决问题的方向,我们共同站在固根本、利长远的角度,同向而行。”许玲表示。

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常州市立足法治建设实践,以公益诉讼助推地方立法提质增效,既是对国家顶层部署的精准落地、先行探索,也是新时代深化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协同、完善地方治理的创新延伸。

早在2024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关于加强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通协调工作的意见》,鼓励检察机关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通过地方立法提供制度供给,推动源头治理。在这一制度支撑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相关工作机构与市检察院持续深化联动协作,构建起双向赋能、闭环贯通的良性工作机制。

立足立法主导职能,市人大常委会科学统筹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布局,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履职提供了方向和指引;市检察院紧扣地方立法需求靶向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聚焦民生短板、治理弱项精准监督、深入调研,将司法办案成果、社会治理经验系统转化为可落地、可入法的制度建议,有效实现了公益诉讼司法实践与地方立法工作的深度融合、高效衔接。

同时,检察机关也立足监督本职,通过公益诉讼推动地方性法规落地见效。例如《常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出台后,市检察院启动了农村地区居家养老服务场所老年人权益保障行政公益诉讼案,并推动有关部门对全市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场所开展专项排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同时修改完善针对社区养老服务场所的安全指南,有力保障了老年人真正“安”享晚年。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还与市检察院强化工作贯通,发挥公益诉讼监督效能,在案件办理中检视地方性法规落地实施成效,精准研判法规实施中的堵点痛点;把司法实践中发现的治理难题、基层诉求转化为翔实的问题清单与改进建议,形成兼具案例支撑与数据分析的实践成果,为市人大开展法规修改、优化制度设计、提升地方立法质效提供有力参考,构建起“立法—实施—监督—完善”的法治闭环,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常州新篇章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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