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秋佳节
走亲访友、聚餐聚会增多
会忍不住喝杯小酒、再去兜兜风?
打
住
小酒怡情,千万不能开车!
不管喝多喝少,不管喝白喝啤
都千万记住一句话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中秋节早上
广东发生一起
小车与电动三轮车碰撞事故
造成2人死亡
初步调查事故原因系小车驾驶人酒后驾驶、
未保持安全车距
小车与电动三轮车碰撞,2人死亡
广东交警提醒
9月25日,记者从广东交警获悉,中秋假期,广东全省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并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其中,某路段发生一起小车与电动三轮车碰撞事故,造成两人死亡,初步调查事故原因是小车驾驶人叶某酒后驾驶、未保持安全车距所致。
据悉,2026年9月25日7时45分许,驾驶人叶某驾驶鄂A号牌小车,搭载一乘客在某路段行驶时,与一男子驾驶的搭载着其妻子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及其妻子现场抢救无效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现场对小车驾驶人叶某及乘客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叶某酒精含量为51mg/100ml、乘客酒精含量为118mg/100ml。初步调查事故原因是驾驶人叶某酒后驾驶、未保持安全车距所致。目前事故调查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广东交警提醒,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酒后驾驶均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广东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的 “零容忍”,持续开展整治行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请广大驾驶人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双节”同庆、亲友相聚,本是阖家欢乐的时候,但勿乐极生悲,请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深圳全时段、全覆盖严查酒驾
中秋假期
广东深圳交警持续保持
酒驾醉驾严管高压态势
全时段、全覆盖
开展"猎虎"整治行动


假期期间,深圳交警在餐饮聚集区、商圈等重点区域加密检查点位,采取定点查处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紧盯夜间、凌晨等重点时段,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
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只要饮酒后驾驶,都是违法
都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酒驾标准
酒后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交警温馨提醒——
摒弃侥幸心理
“少喝一点没事”“深夜不会查”“离家只有几步路”,这些想法都是安全隐患。事故不分距离,严查不分时段,切勿拿生命安全赌运气。
主动践行承诺
聚餐前提前约定“不劝酒、不酒驾”,牢记“开车不沾酒,沾酒不开车”,把安全放在首位。
选好替代方式
酒后可选择代驾、网约车、公共交通出行,或请未饮酒的亲友接送,既便捷又安全。
履行提醒责任
发现亲友有酒驾意图,及时劝阻制止;发现酒驾违法行为,主动举报,共同守护道路安全。
纵观所有的涉酒事故
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不在少数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再看看酒驾
带来的法律成本和附加成本
你真的可以承受吗?

再次提醒大家
切忌酒驾
切忌酒驾
切忌酒驾
不要因为一时侥幸
用生命去做赌注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从我做起
来源:南方都市报、深圳大事件
酒后开车,害人害己
希望大家都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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