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从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获悉,陈辉(化名)原在长沙一家传媒公司上班,公司拖欠其工资10万余元。打赢官司后,法院执行发现公司账户无财产。经法院调解,陈辉拿到首期工资3万元,追回血汗钱有了着落。
为降低维权成本,经各方同意,法院将案件委派给中国贸促会湖南调解中心驻法院调解员,由法官指导调解。
调解中,涉案公司部分股东心存顾虑、拒接电话。调解员改用私人号码反复联系、耐心释法,并以“背靠背”方式分别沟通,最终取得信任。
沟通中,调解员了解到,公司已无财产可供执行,四名登记股东并非实际控制人,也缺乏清偿能力;未列入起诉的向尚(化名)才是实际控制人。在法官指导下,调解员主动联系向尚,围绕欠薪原因和付款方案沟通,引导其参与解决。向尚同意加入,调解主体由陈辉、公司及登记股东延伸至实际控制人,为责任承担和实际付款创造了条件。
经反复协商,各方达成调解:股东1在认缴出资范围内,对传媒公司欠陈辉的108661.31元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分六期清偿;向尚代为支付,并对股东1在协议项下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中秋节前,陈辉拿到首期款3万元,悬了许久的工资终于有了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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