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城市人流、车流、物流大幅攀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通行风险交织叠加。为全力护航节日道路交通秩序,防范化解各类交通安全风险,滨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启动全市异地用警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守护市民群众双节平安出行路,让安全“看得见”、让守护“在身边”。


9月22日晚
滨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抽调
滨城、经开、邹平、惠民、博兴大队
并联合特巡警支队
组织开展异地用警
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此次集中行动累计查处
酒醉驾15起
面包车超员2起
其它交通违法行为82起



在整治的同时,民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现场向广大驾乘人员讲解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中秋、国庆节日期间
滨州公安交管部门
在保障交通畅通的同时
将持续开展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
查处时间
全天候、全时段。
查处地点
国省道、县乡道、城市主干道、农村道路等路口、路段。
查处重点
酒驾、醉驾、飙车炸街、超员、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风里雨里假期里
蜀黍在守护交通安全的道路上等你
典型案例曝光
案例一
9月22日20时33分,付某驾驶鲁C牌照的小型轿车至博兴县兴福镇汾王路,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6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法对付某做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
9月22日20时20分,韩某某驾驶鲁M牌照在新城二路北被民警查获,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3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法对韩某某做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三
9月22日21时13分,相某某驾驶鲁M牌照的小型轿车至博兴县陈户镇董府路东首,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6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法对相某某做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四
9月22日20时42分左右,泥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博兴县夜月五路与省道228交叉路口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法对泥某某做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五
9月22日20时18分,闫某某驾驶鲁M牌照小型面包车行驶至夜月五路东首处时被博兴交管大队湖滨中队民警现场查获。经核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10人,超员20%以下。
民警责令驾驶人现场分流多余乘客,及时彻底消除路面安全隐患,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人闫某某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


来源:滨州交警
编辑: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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