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签的小伙伴们
不要忘记使用消费券哦
中秋国庆都能用
第二期第三轮“福建有口福”餐饮消费券
已开启核销啦!
在泉州有哪些商家可以使用?
来看看吧
⬇️
“福建有口福”餐饮消费券核销指南
PART.01
核销时间:
9月25日—10月13日
(逾期未用自动作废)
PART.02
核销范围:
福建省(不含厦门市)参与活动的餐饮商户,具体以各发券平台显示为准。
PART.03
核销方式:
仅限线下到店核销,中签消费者到店消费时出示中签对应APP付款码即可享受满减。
PART.04
查询活动商家:
出行前记得打开中签APP,通过活动页“查看活动商家”,确认商户在券面平台可核销名单之内,并建议消费前向商家确认可用情况。
查询入口:
可通过云闪付APP、支付宝APP、微信APP,搜索“福建有口福”或“福建有口福餐饮消费券”,进入「福建有口福」活动页面查询
微信搜索关注进入“泉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
在微信聊天框回复【消费券】
即可获取福建有口福消费券摇号结果查询入口、
适用商家查询等
PART.05
查询指南:
云闪付APP:

(云闪付APP示例)
支付宝APP:

(支付宝APP示例)
微信:

(微信APP示例)
PART.06
券面额度:
PART.07
咨询电话:
☎️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平台服务电话
云闪付:95516
支付宝:95188
微信支付:9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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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摄图网,已获授权
▌文章来源:福建商务
▌编辑:大胖(王浩仁)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