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多业态混合建筑!湖南省安委办通告:四项禁令,违者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责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多业态混合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现就多业态混合建筑消防安全整治事宜通告如下:

一、多业态混合建筑产权人或使用人应当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二、疏散通道及楼梯间严禁堆放杂物、设置栅栏门;人员密集场所外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包括不限于防盗窗、防盗网、户外广告和招牌等)。

三、多业态混合建筑内不得违规搭建夹层、隔间,不得破坏建筑原有防火分隔;生产、经营、仓储场所内严禁违规住人。

四、严禁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进楼入户、违规停放和飞线充电。

本通告所称多业态混合建筑是指两层以上(含两层),同一建筑内存在商业、办公、住宿、仓储等两种及以上功能,或有两个及以上产权人、实际使用人的(含地下空间)建筑。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

来源:湖南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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