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布中秋、国庆消费提示

中秋、国庆假期,购物、旅游、聚餐等活动增多,节令食品需求大幅攀升。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新疆饮食特点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选购食品,留存消费凭证,安全理性消费,度过团圆祥和的假期。

消费者选购月饼应前往证照齐全的经营场所,仔细核对包装标识信息,不购买无标识、过期变质产品;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天价”月饼,理性看待促销活动,防范消费陷阱。老人、儿童、孕产妇及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应结合自身状况适量食用月饼,避免身体不适。购买螃蟹应优先选择正规市场的鲜活产品,不选购死蟹,烹制时彻底蒸熟煮透,去除不可食用内脏后再进食。

居家聚餐时,食材应充分烧熟煮透,菜品荤素搭配,不暴饮暴食,践行“光盘行动”。外出就餐时应优先选择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达标的门店。假期前往郊外、牧区游玩时,不要随意采摘、采食不认识的野生植物、野生菌类,严防误食引发食物中毒。

消费者网络订餐前需仔细核对入网商家资质信息,优先选择持证经营、配送距离近、评价好的商家。尽量少点凉菜、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送达时检查封签与餐食状态,签收后尽快食用,避免常温久放变质。

消费时主动索要并妥善留存凭证、订单记录等资料,权益受损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权。

节假日期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排查风险隐患,严打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全疆群众节日饮食安全,营造放心有序的市场环境。

本文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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