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公积金指南

厦门近期出台公积金提取新政

具体内容可见→厦门公积金新政来了!

已于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

有效期3年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一起看看申请指南吧

厦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政策内容

▶️申请条件: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拥有自住住房并持有不动产权证的,每年可就名下同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该住房的物业费。

▶️提取额度:每人每年提取不超过3000元,每年同一套住房提取总额不超过6000元,当年未使用的提取额度不予结转次年。多个家庭共有同一套住房的,相关权利人自行协商提取申请人及提取金额,在规定的提取总额内采取“先办先提”方式办理。

▶️提取所需材料:申请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一类银行储蓄卡、婚姻关系证明、不动产权证。若能通过数据共享获取信息的,可免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及不动产权证。

▶️注意事项

(一)物业费提取周期按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缴存人及其配偶每个自然年度只能就同一套住房每人申请提取一次,当年未提取或未足额提取的额度,不累计结转至下一个自然年度。

(二)房屋发生交易的,同一套住房在同一自然年度内提取总额不得超过6000元,前产权人已提取的金额计入该套住房当年累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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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1)线上渠道:“厦门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服务→公积金提取,点击“更多”→物业费提取

(2)线下渠道:到政务服务中心(含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四个岛外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人工办理。

注意:若您暂时无法通过线上渠道办理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请耐心等待系统优化完成后再行操作。如您急需办理该业务,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线下渠道办理。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联系电话:0592-12329

线上申请流程

(一)详细操作步骤

1.登录“厦门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通过“i厦门”完成身份认证登录即可。登录成功后,在底部菜单栏点击“服务”,在“公积金提取”中选择“更多”,再选择“物业费提取”业务模块。

2.如实填写业务信息。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如有需要,上传对应的办事材料。

3.提交申请完成办理。确认所有申请信息后,点击“提交申请”即可。

(二)进度查询

提交申请后,在底部菜单栏点击“服务”,在“公积金提取”中点击“提取进度查询”,随时查看审批结果。

▌声明:本文由厦门本地宝综合整理

▌来源: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厦门本地宝综合整理

▌图源:摄图网、图虫创意(已获授权)

▌编辑:张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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