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探矿权“圈而不探”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规范矿产资源勘查秩序,我厅组织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对过期探矿权进行清理,拟对10宗探矿权(详见附件)予以公告注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1月12日(3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探矿权人可提交书面异议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经核实异议理由不成立的,我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探矿权予以公告注销。
联系电话:0311-66771573;0311-66771548(传真)
电子邮箱:hbskgc@126.com;
地 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0号。
附件

来源/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编辑/胥树民
编审/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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