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龙媒体记者 曾俊钦 通讯员雷慧)近日,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通知,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物业费、购房契税可提取。新规于9月20日正式施行,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
根据通知,新政明确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住房物业管理费。缴存人在福建省内拥有自住住房,缴存人及其配偶,每年可选取家庭名下一套住房,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缴纳该套住房年度物业费,每人每年提取限额3000元。提取周期按自然年核算,当年未使用的提取额度不结转至下一年度,办理提取业务时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
同时,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契税。缴存人及配偶,自取得所购自住住房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三年内,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契税支出,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缴纳的契税数额。
记者从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目前以上两项提取业务需要现场办理,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都可以办理。缴存人及配偶可携带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银行卡、结婚证等相关证件,至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一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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