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红旗镇、南水镇、平沙镇发布公告

@金湾街坊 注意了!

珠海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

2026年9月28日

至2027年4月30日

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林地

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的区域

防火禁火!

红旗镇、南水镇、平沙镇

分别发布辖区防火禁火范围

小金带你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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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红旗镇

自9月28日起

红旗镇大林水库

八一三连、矿山路口

矿山猪场、新东牌坊

小林粮库、小林旧政府

新东大坑口

镇政府天桥斜坡(鸿发山庄)

原金湾国土旁

这10处主要登山口

已设置防火检查站

实行24小时专人在岗值守

对进山人员

开展信息登记、火种检查

同步做好安全保障

与应急处置工作

02

南水镇

南水森林公园东口

及西口登山口

已设置防火检查站

实行专人在岗值守

对进山人员进行信息登记

全覆盖开展火种排查收缴工作

同步配套完善安全防护举措

与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机制

03

平沙镇

自9月28日起

平沙镇孖髻山、盘龙巷

连湾山摩崖石刻

连湾山水库口

这4处主要登山口

已设置防火检查站

实行24小时专人在岗值守

对进山人员

开展信息登记、火种检查

同步做好安全保障与应急处置工作

全镇其余30多处山间小路

已实施围蔽封山

禁止通行

计划登山游玩的市民

请自觉配合检查站工作

将随身火种、火源

交由检查站统一保管

扫描“防火码”

或完成手写登记后

方可进入林区

珠海市人民政府通告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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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

(珠府〔2026〕36号)

为有效防止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珠海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通告:

一、禁火时间

自2026年9月28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

二、禁火区域

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的区域。

三、禁火规定

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执行检查任务的人员对进入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对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实行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

四、用火审批

在森林防火区,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勘察、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

五、责任追究

对违反《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职能部门严格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预防森林火灾、报告森林火情的义务。

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或119。

七、其它事项

我市实行全年森林防火。在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期内,区人民政府可以发布命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拒不执行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命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0日

秋季风干物燥

林区植被干燥

一点火星就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转发周知!

来源丨以上各镇

编辑丨陈知棠

责任编辑丨温雪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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