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4〕4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共有39家经办机构符合南平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备案条件,现予以公布,有效期从2026年9月9日至2028年9月9日。
一
银行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6.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平市分行
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分行
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9.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10.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11.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12.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 南平市建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4. 福建邵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 福建武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 福建建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 顺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8. 浦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9. 光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 松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1. 政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2. 福建建阳瑞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 邵武刺桐红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 福建政和泰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二
保险公司
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
2.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中心支公司
3.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
4.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
5.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
6.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
7.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南平营销服务部
8.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
9.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
10.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
11. 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
12.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
13.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
14.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
三
担保公司
1. 福建永桓工程履约担保有限公司
来源:南平人社
编辑:何丹烨
责编:张旭东
编审:陈 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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