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潘海燕为忻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潘海燕为忻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潘海燕,女,汉族,1969年11月出生,山西清徐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
曾任山西省地质勘查开发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山西省临汾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山西省晋中市委副书记,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厅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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