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盗窃前科的男子出狱后不知悔改,利用深夜工地安保薄弱的漏洞,多次偷盗施工建材变卖牟利,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耽误施工进度。记者27日了解到,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
白日机器轰鸣的建筑工地,在深夜归于沉寂,安保值守力量随之减弱。有盗窃工地建材前科的朱某,刑满释放后并未迷途知返、踏实务工,反而滋生贪念,重操旧业,将黑手再次伸向熟悉的建筑工地。
经查,朱某利用工地闲置货运三轮车作为作案工具,趁着深夜无人监管,先后四次潜入施工现场,偷偷盗走大量铝合金门框、窗框等施工建材,并连夜送往回收站变卖套现。
次日开工后,施工人员发现备用建材大量缺失。此次失窃不仅造成两万余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还直接打乱既定施工计划,导致项目进度受阻,工地负责人立刻报警。
法院审理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其前科劣迹及作案情节,遂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借该案提醒,建筑工地建材价值高、堆放集中、看护难度大,是盗窃案件高发区域。各施工企业需强化安全防范管理,对建材实行集中闭环管理、安排专人值守,完善夜间巡查机制,加装监控、照明设备,守住工地的“安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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