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9月28日消息,据央视财经报道,不久前,某AI短剧制作方发布了一条植入商业广告,引发网友热议。
AI数字人以第一人称宣称:“我的美瞳戴了一天,都很舒服”,且视频中还附加了相关产品链接。
广告一出,立刻引发大量网友质疑:“一个没有生理感知能力的虚拟形象,凭什么向消费者推荐直接接触眼角膜的美瞳产品?”

据央视财经记者了解,美瞳是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在我国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与植入式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血管支架等同属一类监管风险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但在网络平台上,AI数字人“代言”广告的现象十分普遍。通过浏览多个网络平台发现,大量以“医务工作者”“领域专家”等形象出现的AI数字人,“代言”推广眼部疾病、白发等相关药品和保健品。
专家认为,更危险的是,这些仿冒医务工作者的AI数字人,可能让一些不明真相的患者放弃正规治疗。

【本文结束】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快科技
责任编辑:哈尔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