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通报2起化工企业人员定位违法管理典型案例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字化管控平台异常预警数据,市应急局组织执法队伍对2家企业开展预警线索现场核查。经核查,平台预警准确,依法查实处置2起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现予以公开通报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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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山东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人员未按规定携带定位卡、高危作业区域风险管控不到位案

2026年9月25日,市应急局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字化管控平台异常预警线索,对涉及硝化工艺企业山东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核查,通过查看现场监控回放、调取中控室内机泵运行趋势,发现该公司2名员工在硝基苯生产装置泵区进行开停泵作业时未携带人员定位终端,存在明显的“人机分离”违规行为,违反了《“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建设规范第3部分:人员定位》(AQ 3064.3-2025)4.6的要求,执法人员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市应急局依法对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将结合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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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山东某化工有限公司作业区域人员聚集预警处置不及时、隐患未及时消除案

2026年9月25日,市应急局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字化管控平台异常报警线索,联合开发区应急部对山东某化工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核查,发现该企业安排人员进行换热器清垢作业时,人员定位系统多次出现作业区域人员聚集红色预警,企业收到预警信号后未予以处置,未及时组织无关人员撤离作业区域,未第一时间排查整改现场聚集作业安全隐患,不符合《“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建设规范 第3部分:人员定位》(AQ 3064.3—2025)5.2.3的要求,执法人员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开发区应急部依法对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将结合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以上两起案例,均为危化企业数字化安全管控流于形式、人员定位管理制度悬空、作业风险预警处置不作为、慢作为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充分暴露出部分危化企业安全底线意识薄弱、主体责任落实虚化、现场安全管理松弛、智能化管控手段形同虚设等突出问题,隐患风险极高、警示意义极强。

全市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尤其是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要深刻汲取以上案例教训,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坚决摒弃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严格规范人员定位系统安装、使用、运维全流程管理,确保全员、全时段、全作业区域规范佩戴定位终端,杜绝脱管、漏管现象。

节假日是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的关键时段、薄弱时段,全市应急系统将持续强化节假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实行线上智能监测预警+线下全覆盖巡查不间断执法模式,依托数字化管控平台紧盯企业异常工况、人员违规作业、风险预警处置等重点环节,加大现场抽查、突击检查、回头复查力度,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查处、重惩戒,坚决守住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全力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来源:东营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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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法律顾问:山东汇研律师事务所 王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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