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2026年广西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公告》(以下简称《补贴公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提振消费及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决定自2026年9月25日起至12月31日止(均含当日),在全区开展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活动,由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2.72亿元,按基础补贴和叠加补贴实施,基础补贴加上叠加补贴,最高可领3万元补贴,按审核通过时间先到先得,补贴资金额度用完即止。
基础补贴
根据《补贴公告》,享受补贴的新建商品房为广西行政区域范围内城镇国有土地上、购买时未进行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新建商品房车位、新建商业、办公用房。二手房、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等不在补贴范围内。
其中基础补贴方面,活动期间在广西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买人,商品房买卖合同总额高于25万元的,每套给予1万元补贴;合同总额等于或低于25万元的,每套给予8000元补贴;购买新建商品车位的,每个给予1000元补贴;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用房的,按购房合同金额给予3%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
购买不同类型的房产(住房、车位、商业、办公)的,可同时申请对应基础购房补贴。每类补贴同一购买人和同一房屋仅能享受1次。
叠加补贴
叠加补贴方面,共设置三项叠加补贴。一是“卖旧买新”叠加补贴,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广西区内出售自有二手住房并在活动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买人,每套给予5000元叠加补贴。二是有关重点刚需群体叠加补贴,活动期间在广西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新市民、离校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报到登记在广西区内的退役军人,符合任一身份的每套给予5000元叠加补贴,符合多种身份的仅能选择一种申请。三是初育和多子女家庭叠加补贴,符合国家婚育政策的初育家庭叠加补贴3000元、二孩家庭叠加补贴5000元、三孩家庭叠加补贴1万元,同一购房家庭仅可按最高孩次标准享受一档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叠加购房补贴仅适用于商品住房。同时符合“卖旧买新”补贴、有关重点人群购房补贴、有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条件的可一并申请,加上基础补贴最高可领3万元补贴。购买人为两人及以上的,以其中1名购买人作为申请主体即可。
申请渠道
本购房补贴活动将在云闪付App“广西消费券专区”开展。申请人须进行账户注册及实名认证后,登录专区提交申请材料,申领补贴资格。申请时间自公告发布次日8时起至2027年1月25日18时止,如遇补贴资金额度提前用完,则不再受理新的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银行卡、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购房契税完税证明等基础材料,申请叠加补贴的还需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根据《补贴公告》,所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时间和缴纳契税时间均需在活动期间。如补贴活动截止前全区补贴资金额度使用完毕,则活动即时停止。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补贴为自治区级补贴,与各市、县(市、区)自行制定的契税补贴或购房补贴政策不冲突,可叠加领取。申请购房补贴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在领取自治区购房补贴后,若发生注销合同备案的情形,购买人需先退回补贴款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方可办理合同备案注销。
记者:李书厚
编辑:冯晓磊
审核: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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