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高法
奶牛养殖遇经营难题,企业无力兑付欠款。面对这批特殊的经营性资产,静海法院巧用柔性执行方案,在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同时,为企业经营留足空间。
租赁生纠纷,判决生效遇执行难题
老王与某奶牛养殖有限公司签订《奶牛租赁协议》及《补充协议》,老王将100头奶牛出租给该公司,依约收取租金。协议签署后,双方对100头奶牛进行了清点交接,并共同出具奶牛租赁明细表予以确认。
后受饲料、人工成本上涨影响,养殖公司经营困难,无力按期支付租金。老王诉至静海法院,请求返还奶牛及支付相应租金。法院判决由奶牛养殖有限公司保留上述100头奶牛,并按照奶牛市场价格向老王支付相应租金9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能按期履行。老王向静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实地查案情,摸清奶牛资产特殊困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赴现场实地调查得知,案涉奶牛是被执行人唯一经营性资产与主要收入来源。
经过沟通了解到,被执行人并非主观抗拒履行,受养殖周期限制,奶牛变现需要时间,短期内难以回笼资金,希望能够分期履行案款。
法官审慎研判认为,如果直接强制处置奶牛,不仅变现流程繁琐、处置成本高,还会直接影响养殖企业的经营,最终反而不利于申请执行人债权兑现。
柔性定方案,“活封”护航企业持续经营
结合案件财产特殊性,执行法官确定了“活封保障、分期履行”的执行方案。
一方面,依法对奶牛采取查封措施,明确在禁止私自处置、交易、转移资产的前提下,允许企业继续正常饲养、经营、繁育,保障企业持续经营、持续履约。
另一方面,执行法官耐心向申请执行人老王说明案件实际情况,释明养殖行业经营规律、资产处置难点,基于双方具有多年合作经营基础,柔性执行更有利于债权全额兑现。
经过执行法官多轮沟通协调,双方自愿达成分期履行方案。
后续在执行法官持续跟踪督促下,被执行人按期足额付清全部案款,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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