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监管局出台16项措施 推动银保行业加快人工智能应用

此次《若干措施》的一大关注点,是上海将探索建立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在金融领域应用的试点机制,并积极争取纳入金融监管总局开展的地区试点。在可控环境下,金融机构可逐步探索开展直接面向客户的大模型应用,同时与网信部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应用登记机制相衔接。

从应用场景来看,《若干措施》鼓励金融机构深化人工智能在智能营销、智能信贷、智能核赔、智能风控等核心业务领域的应用,并稳妥探索金融智能体建设,推动金融服务模式从数字化赋能向智能化驱动演进。

在基础设施方面,上海金融监管局支持金融机构通过“租购并举”优化智能算力资源配置,统筹垂域模型开发应用,构建分层协同的模型架构。同时,强化数据治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建立“数据+模型”双闭环机制,并推动建设企业级人工智能平台,以降低技术应用门槛,促进金融行业人工智能应用生态建设。

在推动人工智能应用的同时,《若干措施》也将风险防控和合规管理放在重要位置。

文件要求金融机构完善人工智能应用治理架构,将人工智能纳入数智化转型战略规划,并加快人工智能人才培养,构建产教融合的人才培育生态。

在数据和模型合规方面,金融机构需要完善数据合规体系。对于面向公众服务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或登记;同时建立高风险应用场景准入控制机制,防止技术滥用和数字形式主义。

此外,监管部门还要求金融机构加强人工智能外包风险管理,健全模型风险管理体系,提高模型可解释性,并重点防范人工智能“幻觉”、模型“黑箱”以及大模型安全漏洞等新技术风险。

在监管机制方面,《若干措施》提出研究包容审慎、分类分级的弹性监管框架,探索建立人工智能应用容错机制和差异化容忍度,为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人工智能创新提供相应的机制支持。

与此同时,上海还将鼓励行业自律组织搭建跨行业合作共享平台,推动金融机构、科技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之间开展产学研用协同。

业内关注的“直接面客”意味着,金融机构的生成式AI应用可能进一步从内部辅助环节向客户服务环节延伸。根据相关解读,未来应用场景可能涉及客户经理辅助、产品咨询、财富陪伴和业务办理引导等前台服务,但具体应用仍需在试点及相关监管、备案机制下推进。

从政策安排来看,上海此次并非单纯鼓励金融机构扩大AI应用,而是同时从应用场景、算力和数据基础、人才体系、模型治理以及监管机制等多个层面建立配套框架,在推动人工智能创新的同时强化风险约束。

上海金融监管局表示,下一步将引导辖内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人工智能应用力度,丰富智能化金融产品供给,稳步推进人工智能与金融行业深度融合,并有效应对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风险挑战,持续提升人工智能赋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的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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