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黄某彬,骗取多地招商补贴超1亿元,目前在逃

承诺投资数亿元,只是为了骗取当地政府的高额补贴。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开的一份判决书,披露了福建省龙岩市经开区招商引资的一家企业,在实际装修花费仅600余万元的情况下,领取了政府2518万元装修补贴的案件。区商务局负责人王某,因在补贴发放审核中,越权简化审核,造成1877.45 万元国有资金损失,被判处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记者调查发现,这并不单是一场因政府官员“滥用职权”导致的国有资金损失事件,其背后是一家企业及其实控人,利用招商引资政策,拿捏个别地方政府片面追求招商政绩的心态,进行的有预谋的骗局。

涉事的黄某彬及其实控的多家公司,于2018年至2022年间向国内8个省份的11个县、市许诺投资数亿元甚至十亿余元,打造“智能影像半导体生产基地”,但这些项目最终都在领完补贴后,以“烂尾”告终。

公开信息显示,黄某彬实控的公司,累计领取招商补贴超1亿元。2023年,其被多地警方以涉嫌合同诈骗罪立案调查,目前在逃。

▲2018年,黄某彬与江西萍乡市湘东区签订10亿元投资协议。 湘东区微信公众号截图

商务局领导违规发放补贴被判刑

日永智能影像半导体生产基地,曾是龙岩市经开区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

2020年7月,龙岩市经开区与黄某彬实控的深圳日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永光电)签约,达成总投资10.6亿元的《投资合同书》,双方约定:日永光电一期投资3.8亿元,在产业园租赁2.5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建设智能摄像头图像处理模块和光学摄像头生产线、研发实验室及5G智能展示厅。二期规划用地200亩,引进配套上下游厂商,建成产业园区,达产后预计年产值50亿元。

但这个被当地寄予厚望、投入巨大人力、财力支持的招商项目,并未能给当地政府带来任何回报,反而导致数千万元国资流失,无法追回。

今年8月底,裁判文书网公开的一起职务犯罪案的刑事判决,披露了日永光电通过在当地成立的福建龙嘉晟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嘉晟公司)骗领招商补贴的情况。

判决书显示,在与龙岩市经开区签约后的6个月内,龙嘉晟公司分别以项目无尘车间装修已进场施工、厂房四周隔墙彩钢板已树立为由,申请获得经开区政府893万元、1191万元的装修补助。

2021年4月,该公司又以项目已完工为由继续申请装修补助,最终于12月份再次获得434万元的补贴。3次领取无尘车间装修补贴高达2518万元。

然而,在项目竣工后,龙嘉晟公司并未履行相关投资义务,其开展的业务也并非承诺的“高精尖”的智能影像处理、光学摄像头生产,而是简单的老年手机组装业务。

第三方公司鉴定发现,龙嘉晟公司在项目的无尘车间装修及设备投入中,全部花费仅640.55万元。

按照《投资协议书》及相关招商优惠政策,经开区给招商落地的企业发放装修补贴,第一、二次补助属于预付款性质,而第三次补助需要提交结算审核材料后方可发放。目的是核定企业的实际装修成本,防止补助款高于实际装修成本,导致国有资产损失。

但对接龙嘉晟公司落地、并负责补贴审核发放的商务局负责人王某,却并未按要求让公司提交结算审核材料。

法院审理查明,王某作为经开区商务局的领导,在对招商引资企业无尘车间装修补助发放过程中,不按规定履行职责,在未核实企业实际装修成本仅为640.55万元的情况下,违规审批同意发放第3笔装修补助款,导致经开区政府无法发现并采取措施追回此前多发放的无尘车间装修补助款,造成1877.45万元的资金损失。

此外,判决书披露,王某在2020年至2022年中秋、春节期间,先后收受龙嘉晟公司送的洋酒4瓶,折合人民币3120元。

法院最终认为,王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按工作规定履行职责,超越职权决策,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构成滥用职权罪。

曾与8省11地政府签大额投资协议

“智能影像半导体生产基地”最终烂尾,或许早已注定。而超10亿元的投资承诺,也不过是日永光电实控人黄某彬为骗取招商补贴,织就的谎言。

2021年12月份,龙嘉晟公司在拿到龙岩市经开区政府第3笔补贴后,便开始拒缴房租及水电费。

记者获取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厂房出租方福建省南方联合置业有限公司(国企)在数次催缴无果后,曾于2023年2月,将龙嘉晟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缴纳2022年1月至判决前的未缴的房租210万元、水电费7000余元,并解除双方的租赁协议。

该诉讼获得法院支持,但这笔欠缴款加逾期利息滚至300余万元,仍未能执行回款。

有知情人士介绍,龙嘉晟公司领取的2000余万元补贴,在被起诉前已分别以“装修款”和“设备款”的名义,转给了佛山市展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一家实业公司(已注销登记)。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日永光电与经开区政府签订投资协议前,该公司及其实控人黄某彬已有多笔银行贷款逾期未能偿还,关联公司还存在拖欠员工工资的现象。

而在自身资金压力巨大的情况下,黄某彬仍与多地签订“大额”投资协议。

2019年12月份,黄某彬通过其实控的吉安市大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翰公司),与江西省万安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下属的公司签订6.9亿元的投资合同。

该项目的建设备案书显示,一期租用标准厂房1.5万平方米,投资生产年产2000万颗光学摄像模组等智能终端光学产品。二期筹备自建厂房,用于半导体封装及最高端摄像自动化线生产光学摄像产品。

然而,项目于2020年11月正式开工时,开展的实际业务也只是手机摄像头组装,1.5万平方米的厂房,实际使用面积不足2000平方米,仅有2条流水线投入生产,上班人员每天约七八个,还偶尔无订单放假休息。开工至今,2023年底仅纳税15万余元。

案发后,万安县警方调查发现,黄某彬利用虚假的交易合同及其实控的大翰公司,共计领走万安县政府发放的装修补贴、设备补贴、产业引导资金借款共2635万元。

为骗取这些资金,黄某彬伪造了大翰公司与另一家自己实控的科技公司2697万元的新设备订购合同,并安排黄某霞伪造与虚假合同相匹配的银行资金流水。此外在厂房实际装修款仅230万元的情况下,还与佛山市展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1180万元、价格虚高的装修合同。

通过梳理公开资料,记者发现自2018年至2022年4年间,黄某彬通过招商引资,共计与福建、宁夏、广西、河南、安徽、江苏、湖北、江西等8个省份的11个县市区签订投资协议,累计向地方政府承诺投资金额高达57亿元。

可查的公开信息显示,四地地方政府累计发放给黄某彬实控公司的补贴款超过1亿元。

▲2025年,江西艾特米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内的设备经评估价值仅170余万元。 评估报告截图

黄某彬已被多地警方网上追逃

目前,黄某彬个人100%控股的香港日永光电集团有限公司已宣告结算。该公司控制的企业及与各地政府签订投资协议后在当地成立的负责建设、运营项目的公司,多数经营异常或已被限制高消费,另有公司已破产清算。

记者了解到,2023年4月后,黄某彬分别被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龙岩市永定区公安机关以合同诈骗罪等罪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至今年4月份,黄某彬仍未归案。

为了追回招商补贴资金,其他县市区则以起诉或公告的形式,要求涉事公司返还补贴款。

今年7月份,江西省宁都县政府官网挂出《解除协议暨返还无尘车间装修扶持资金决定事先告知书》,要求龙嘉晟公司返还1200万元的厂房装修扶持资金,并解除双方签订的投资合同。

《告知书》显示,2022年7月份,县政府与龙嘉晟公司签订10亿元的新建智能影像半导体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合同书,约定龙嘉晟公司在当地设立江西艾特米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项目中固定资产投资要达到6亿元以上,达产达标后实现年主营业务收入18亿元以上、年纳税8000万元以上,且企业在宁都县存续10年以上。

但该项目,从签约到烂尾,仅1年零6个月。

2023年12月起,江西艾特米科技有限公司停止生产经营,至今无恢复生产的迹象。该公司在当地投入的设备,经评估市场价仅176万元。

记者了解到,江西艾特米科技有限公司同样因欠缴厂房房租被起诉,2024年12月,该公司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公司名下设备及办公用品,经两次拍卖,均以流拍告终。

一个在全国各地到处落地的项目,一个资金已出现严重问题的企业和实控人,为何能顺利拿到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顺利拿到巨额补助?

法院在对龙岩市经开区商务局负责人王某作出的刑事判决书中提到,黄某彬、日永光电及其关联公司存在多起诉讼纠纷,并不符合经开区制定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但王某片面追求招商政绩,并未对此进行核实。

该判决书显示,除王某被判处刑罚外,曾分管该招商引资项目的经开区一名四级调研员也被判处刑罚,该案被另案处理。

(内容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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