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多家口腔门诊部涉嫌非法诊疗被罚

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对平潭雅好口腔门诊部、平潭迦恩口腔门诊部、平潭牙名仕口腔门诊部作出行政处罚。

其中,平潭雅好口腔门诊部因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500元。

平潭迦恩口腔门诊部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且未给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500元。

平潭牙名仕口腔门诊部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安排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且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规定,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

此外,陈光星因非医师行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被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处罚款人民币35400元。

行政部门提醒各医疗机构应当坚持依法执业。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活动属于违法行为,不能因成本和利益驱使存在侥幸心理,在未确定放射诊疗设备和场所是否安全的情况下就投入使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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