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8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切实保障失能老年人晚年生活品质,减轻家庭照护压力,提升全市养老服务保障水平,我市全面落地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惠民项目,对居住地在鞍山,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级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群体进行补贴,把民生暖意送到群众身边。
截至8月底,全市注册老年人1.01万人,领取消费券4.4万张、核销4.17万张,核销金额2700余万元,带动养老服务消费9000余万元。目前,仍有部分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及家属尚不了解该项政策,未能及时享受惠民福利。如果您家中有符合上述条件的长辈,或身边有失能老年亲友,可通过鞍山市民政局网站或鞍山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查阅申领指南,及时兑现专属养老福利。
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居住地为鞍山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以下简称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为补贴对象。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等。其中,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详见信息系统“民政通”相关模块内容,民政部、财政部后续将根据实施情况统一对清单内容适时进行调整。
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向符合标准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
电子消费券可以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个人自付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在人均每月最高抵扣额度范围内,抵扣额度暂定为每人每月最高800元,其中,长期入住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抵扣比例暂定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居家上门服务类抵扣比例暂定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50%。根据民政部、财政部部署要求,将适时调整相关抵扣比例和额度等。
养老关爱,需要全民传递!市民政局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关注养老政策,多传播多普及,让惠民红利覆盖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长者,用暖心政策守护夕阳幸福生活。
全媒体记者 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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