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维护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近日,苏尼特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一起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擅自涂写广告的违法行为。

经查,当事人在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建筑物、设施上擅自涂写广告,属于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的违法行为。该行为影响城镇市容风貌,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执法人员现场勘验取证,向当事人宣讲法规,告知其行为危害。当事人认识错误,主动配合整改。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苏尼特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作出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
在此警示广大商户、群众:严禁擅自在建筑物、公共设施、树木上涂写、刻画、张贴广告宣传品,确需张挂广告宣传品的,应当提前到城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苏尼特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从严查处乱涂乱画、私贴小广告等行为,守护市容环境。
来源:苏尼特左旗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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