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掌上蓟州”发布关于治理违法停车的通告。通告内容如下↓
公安蓟州分局关于
治理新城片区(人民公园周边)
道路违法停车的通告
自新城片区(人民公园周边)道路建成通车以来,住宅小区、商业中心、学校、医院已陆续投入使用,为进一步规范静态交通秩序,彻底解决因违法停车造成“通视三角区”视线隐患问题,保障周边群众出行的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公安蓟州分局将对计划纳入市政道路管理范畴的14条道路采集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道路静态交通秩序。
一、违法处罚标准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二、采集道路明细
1.阳河街(盘龙路至湖东路)路段;
2.无终园大街(盘龙路至八方路)路段;
3.蓟州街(西环路至八方路)路段;
4.滨湖街(西环路至八方路)路段;
5.秀水街(西环路至溪水路)路段;
6.依水街(西昌大道至义方街)路段;
7.义方街(西昌大道至八方路)路段;
8.闻水北路(蓟州街至南环路);
9.湖西路(蓟州街至义方街)路段;
10.溪水路(滨湖街至南环路)路段;
11.盘龙路(人民西大街至远和大街)路段;
12.悦水路(阳河街至南环路)路段;
13.湖东大道(北环路至南环路)路段;
14.八方街(人民西大街至义方街)路段。
以上路段自2026年10月1日起由公安蓟州分局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停车、安全出行。
特此通告。
公安蓟州分局
2026年9月9日
编辑 | 顾颖
来源 | 掌上蓟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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